电气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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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培育办法(试行)
2019-11-20 10:1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国家基金项目)是国家开展基础研究的重要载体,承担国家基金项目的数量和层次是衡量高校基础研究水平的重要指标。为提升我院基金项目立项的数量和质量,更好地支撑“双一流”学科建设,特制定本方法,具体如下:

  1. 基本原则

注重对一流学科建设支撑;注重中青年科研人才队伍的建设;注重不同层级科研项目的资源整合;注重对优秀人才的政策倾斜。

  1. 工作目标

提升我院教师国家基金项目申报质量和数量,争取2020-2022年间我院年平均立项数超过7项,积极培育基金重点项目。

  1. 工作举措

(一)、探索国家基金项目校内专家一对一辅导模式

对于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教师,在其申请阶段学院根据申请人意愿和专家意见对每位申请人指定一名辅导专家,专家负责对申请人国家基金项目申请工作进行一对一全程辅导,申请人必须积极配合专家的全程辅导工作。为保证辅导工作成效,专家原则上必须具有承担同类国家基金项目的经验,每名专家辅导不超过3名申请人,不配合专家辅导工作的申请人将取消本年度国家基金项目院内评审推荐资格。

(二)、严格执行国家基金院内评审推荐制度

为提高国家基金项目申请质量,根据科技处关于国家基金项目申请的工作要求,自2020年起对本学院教师申报的国家基金的项目进行院内评审推荐,由电气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评审推荐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基金申请材料质量进行评审推荐,推荐工作在申报年度2月底前完成。

未被学院推荐的项目,其后续申报工作根据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三)、直推国家基金项目负责人申报部分省级限项计划项目

对于通过学院推荐上报的省级限项科研计划项目(不含省科技厅博士启动和教育厅一般项目),近三年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在满足基本申报条件时享有上述限项项目的直接推荐权。如果享有直接推荐权的申请人数超过学院推荐限额,则仅在享有直接推荐权的申请人群中进行院内评审推荐。

(四)、建立国家基金培育工作奖励机制

对于辅导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校内专家,每辅导一项基金项目并获得院内推荐资格给予500元奖励,该项目通过函评进入会议评审阶段给予1000元奖励,该项目获批后给予2500元奖励(其中1000元由学院支付,1500元从该项目优质绩效奖励中扣除后支付),上述奖励金额累计计算。

对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和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根据项目最终评审结果按照两倍奖励标准对辅导专家给予奖励。

项目申请当年对相关奖励进行汇总,并于次年5月份之前发放。

  1. 其他事项

(一)、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近三年获批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者,在申请各类限项计划项目时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享有同等直接推荐权。

(二)、本办法与上级文件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执行。

(三)、本办法最终由电气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电气工程学院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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