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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2018-09-05 22:09  

各有关学院、有关部门: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已经开始。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文件要求,学校坚持“规范选拔,择优录取”原则,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开展2019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遴选工作。

招收推荐免试硕士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面大的工作,不仅涉及学生的切身利益,而且关乎研究生招生的质量与声誉。学校要求各单位、各部门的领导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坚决制止各种不良倾向,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高标准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成立推荐免试硕士生工作领导小组

推荐免试硕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袁晓光副校长任组长,组员由苏晓明(教务处处长)、曹云东(研究生院院长)、李春华(学生工作处副处长)、李青(教务处副处长)、刘坤(教务处副处长)担任。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学籍科。各学院成立由教学院长牵头、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教学秘书、毕业班辅导员等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推荐选拔工作。

二、工作原则

推荐免试工作必须要有统一、明确的标准和高度透明的工作程序。在考核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推荐工作原则。坚持以德为先,把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三、推荐免试硕士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沈阳工业大学在籍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

(二)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三)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作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基本素质,国家外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

(四)身心健康;

(五)同等条件下,在校期间参军入伍的学生、体育特长生优先。

四、推荐免试直通车条件

对获得学校认定的国家级最高奖项的学生(负责人),各科成绩合格,平均学分绩点排序在专业排名前二分之一,经所在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和创新创业学院审核,可获得推免资格,且免于国家外语等级考试成绩考核。

五、推荐免试硕士生名额

教育部已经下达了2019年推荐免试硕士生名额数,我校共计为173名,各学院推荐名额见附件。

六、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程序

(一)学校公布各学院的推荐名额。

(二)学院工作小组公布专业推荐名额。

(三)学生向所在学院申请、报名。

(四)学院工作小组按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基本条件,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审核,并按最终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和奖励绩点之和)排序,提出推荐候选人名单并排序。

(五)学院工作小组须将推荐结果及推荐材料(平均学分绩点、奖励绩点、排序情况以及相关材料等)报学校推荐工作小组办公室审查。

(六)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各学院推荐结果,确定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并公示10个工作日。

(七)学生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可向学校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由其办公室受理。

七、其它

(一)推荐免试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以“一次考试”成绩计算;

(二)学生绩点奖励严格按《沈阳工业大学对优秀学生实施绩点奖励的规定》执行;

(三)取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荐资格:

1.毕业前受到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

2.未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毕业设计未取得良好及良好以上的成绩。

4.所有推免生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选择接收单位。

八、工作日程

9月4日,推荐免试硕士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并布置2019年推荐免试硕士生工作;

9月5日,学院向全体毕业生宣讲学校推免工作文件,公布工作程序和工作日程,组织学生报名;

9月10日,学院工作小组按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基本条件,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审核排序,提出推荐候选人名单,并将推荐结果上报至教务处学籍科汇总;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各学院推荐结果,公示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

9月22日,公示无异议后,校推荐免试硕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名单转至研究生学院。

附件【2019届推免硕士校发文件(1)(1).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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